【IT商业新闻网讯】(记者 张幼阳)腾讯一直因为涉足领域众多而被业内视为互联网全民公敌。在业界人士看来腾讯在互联网业的发展中总是亦步亦趋,跟随模仿,然后把对手挤掉。腾讯自己不创新只克隆,成了行业创新的阻力。腾讯染指互联网“所有的”行业,让其他互联网公司没有空间。
近期,这一说法,再一次得到了印证。美国POPCAP公司的《植物大战僵尸》游戏因其新奇的玩法、易上手的操作、精良的制作风靡全球。腾讯也推出了两款模仿作品《葫芦娃大战群妖》和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,有法律界专家游云庭认为,这两款模仿作品部分环节的知识产权授权存疑,如果没有取得相应授权,则有侵权之嫌。而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仅仅发布了一天,腾讯便发布公告,称游戏设计存在BUG,决定下线这款游戏。有分析称,这款游戏的下线很有可能是受到山寨舆论的压力而被迫下线。
腾讯不久前曾推出了名为《葫芦娃大战群妖》的游戏,因为游戏模仿目前风靡全球的《植物大战僵尸》而受到很多网友的指责。但业界评论人士认为,这款游戏是寻仙公司开发、腾讯代理的游戏,《葫芦娃大战群妖》是腾讯代理的游戏,不算真正腾讯的作品。
腾讯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游戏画面与《植物大战僵尸》非常相像
但是让业界一片哗然的是,仅仅过了几天,腾讯推出了自己开发的山寨版《植物大战僵尸》——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,这款游戏的山寨程度更高,连植物名字都一样。可是,仅上线了一天,并在昨日下午宣布“因游戏设计存在BUG”下线。业内分析,这款游戏下线的真正原因很可能是腾讯受到了关于山寨的舆论指责。
对于腾讯开发的山寨版《植物大战僵尸》,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律师则认为,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中的格格巫名称和形象显然是比利时动画片《蓝精灵》一片中的元素,这些都属于《著作权法》上的表达的范畴。要使用这些动画片中的元素,应当获得权利人的授权。游云庭表示最近代表数个网游公司处理了相关的案件,往往都是被版权人取证后面临高额赔偿。他对从业人士提醒道,目前版权人的维权意识和手段、力度均已经今非昔比。因此,网络游戏公司的经营不能再仅仅以业绩为导向,内部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。
有媒体分析认为,腾讯之前推出的两款模仿作品《葫芦娃大战群妖》和《植物精灵大战格格巫》模仿痕迹十分明显,长此以往,只会让“腾讯=山寨”的概念在更多人心中根深蒂固,而如何改变这种观点和现状,则需要腾讯的进一步努力。
(来源:IT商业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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